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!我醒来的时候趴在潘多拉的背上,是她沿着公路走了两公里才在路边把我救起,我不禁感叹,关键时刻还是自己人靠谱啊。

我还是第一次被女人背着,感觉挺爽的,清醒之后除了有点头疼之外,其他倒是没问题,阿尔忒弥斯下手虽重,却还是有分寸的,不至于一掌拍死我。

深夜的公路安静中透露着那么一点浪漫,一个女人背着个半死不活的男人走在昏黄的路灯下,头发遮住女人的半张脸,而露出的另一半却异常漂亮,她眼神犀利,全身透露着神秘的气息还带着一丝危险。

背着一个九十公斤的男人脸不红气不喘,脚步轻盈,这样的女人放在任何人眼里都会觉得与众不同。

但在醉汉眼里就只会看到她美丽的半张脸,这种狗血的剧情很少发生在我们身上,不过今晚好像不是很走运。

纽约被称作自由的天堂,这里很大,而且龙蛇混杂,地痞流氓多的是,顺着回酒店的路走出没多远,前面晃晃悠悠的过来三个年轻男子,全都醉醺醺的满是酒气,一看就是刚从夜店里出来。

本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,没想到其中一个家伙走到我们旁边的时候,突然脚下一个踉跄,摔倒在潘多拉身前,当他抬起头准备站起来的时候,正好看到那张美丽的面孔,顿时惊为天人,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。

潘多拉还没有无聊到跟这些小流氓计较,绕开那家伙便要往前走,不想那家伙爬起来突然拦在我们身前,脸上露出十分猥琐的笑容,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些下流,无耻的调戏言语。

他这么一带头,另外两个家伙也围了过来,见到潘多拉那半张脸顿时色心大起,拦在前面不让我们走,还不停的做些下流动作。

我翻了翻白眼,为什么世上总有些人喜欢找死呢,正常人见到潘多拉都躲着走,因为她身上杀气很重,普通人都能感觉的到,所以说,酒是穿肠毒药,还是少喝为妙,不光伤身,还他吗能惹事。

潘多拉一直面无表情,没什么动作,直到一个家伙壮着胆子伸手去抓她的胸,我便闭上了眼睛。

随后就听到砰砰砰,三声闷响,然后整个世界都清净了,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,没有看到那三个家伙,连一声惨叫都没听到,好像是被潘多拉一脚踹到路边的花丛里去了。

“你把他们杀了?”我本来还想装晕,让她再背我一会,但这时候实在装不下去了。

“不知道,如果半个小时送到医院,说不定能捡回一条命。”潘多拉背着我继续往前走,没有放我下来的意思。

“我看他们运气不怎么样,估计没救了!”我苦笑一声,如果运气好就不会碰到我们了,深更半夜谁会来救他们,只能祈祷明天早上清洁车路过的时候能发现他们的尸体。

“那是他们自找的!”潘多拉冷声说道。

“其实没必要杀人,只要你把另外半张脸露出来,他们就会吓跑,说不定还会吓死!”我开了个玩笑。

“你是在取笑我吗?”潘多拉忽然停住脚步,扭头瞥了我一眼。

“取笑你一点都不好玩,我在非洲的时候就说过,让你把脸上那道疤做掉,太影响美观了,你就是不听,还怪我取笑你?”我轻笑着伸手把潘多拉的头扭回去,让她看着路。